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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7/10/25 8:48:46  点击:961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7:27 发布部门:党政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掌握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加强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计划管理
1.实验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各二级学院负责实验教学运行管理。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实验室)教师都必须共同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和开展实验教学工作。
2.实验教学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实验教学计划的调整、变更须按《宝鸡文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及实施办法》执行。凡未履行教学计划调整手续私自调整的实验课程,学校将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对实验教学工作量不予确认。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实验教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与考核,教务处也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考核。
二、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指导书、讲义)管理
1.实验教学大纲
(1)实验教学大纲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依据。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实验课程,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制应按照“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的原则,需紧密结合课程内容体系和学生培养目标与要求,将教学改革成果融入实验教学大纲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2)实验课程内容及项目若有更新和增减变化,其实验教学大纲应及时进行修订,使实验内容及项目执行与其大纲保持一致性。
(3)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拟定(修订),并组织专家论证,经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课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4)实验教学大纲按《宝鸡文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规范》编制。
2.实验教材(指导书)
实验课程必须要有配套的实验教材或者指导书。应根据实验课程自身特点和要求,尽可能选用质量较高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三、实验教学运行管理
1.实验教学任务下达与安排:实验教学任务依据教学计划确定。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课程在上一学期与理论课教学任务同步下达,同时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验任务安排,落实实验课教师,并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准备工作。
2.实验课程安排及课表:每学期教师在接到实验教学任务书后,必须在开学前,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要求,编制出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学时数在10个课时以内的实验课程,实验进度表并入理论课堂进度表;独立开设或实验学时在10个课时及其以上的实验课程,实验进度表须单独编制),经二级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实验课表的编制要紧扣理论课表并进入总课表。实验教学相关的表格作为学校检查、督导和了解实验教学运行及秩序的主要依据。
3.实验课程分组及组织分组循环上课:各二级学院在组织教学时,必须保证学生能够充分使用仪器设备。对于部分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因实验室容量和仪器设备数量限制,不能以教学班上课的,必须实行学生分组教学,并编制学生分组表和分组上课循环时间表,保证学生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实验任务。
4.学生实验报告:学生上实验课程,必须完成实验报告的撰写,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要求布置和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并加注评语和评定成绩。各二级学院应根据课程(项目)属性及要求对不同课程(项目)的实验报告布置、批阅及格式提出具体要求。学生不能完成实验或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实验报告的,应令其重作。
5.实验课程考核、成绩记载与考勤:
(1)学生上实验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成绩合格后,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非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实验部分考核成绩应按一定比例记入该课程的总成绩。
(2)实验课程成绩记分方式可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记分制(若采用五级记分制,非独立开设实验课程在计算课程总成绩时,应折算成百分制后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3)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实验课程的考勤、实验考核办法等管理规定,加强对学生出勤的考核,严格考勤制度,要将学生实验课出勤情况作为评定实验课程成绩的一部分。
6.实验项目管理:实验项目是支撑实验课程的核心,实验项目的设置情况反映了该实验课程的水平与质量,也是实验课程先进性的体现。各二级学院应按下列要求加强对实验项目的管理。
(1)各二级学院必须按实验课程建立实验项目资料数据库(格式见附件1),每年7月份进行一次更新上报,并作为每年学校上报教育部的基础数据资料。
(2)实验项目的开设必须与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项目一致,不得随意缩减和更改,凡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课程)在教学中必须完成。
7.凡新开实验必须由指导教师进行试作,并提出试作报告,然后才能向学生开出;凡新教师或者实验人员上岗从事指导实验教学,必须对所开的实验课程进行试讲和试作,并提出相关的试讲、试作报告,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同意后才能为学生开课。
四、实验教学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
1.建立完善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和规范,是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除执行学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外,各二级学院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并要加以贯彻落实。
2.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和完善教学检查、督导机制,特别要加强对实验教学环节的检查与督导工作,各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应对开出的所有实验课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备案。
五、实验教学资料文档管理
1.实验教学的文档资料反映了学校和二级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的状态,体现实验教学工作及管理的水平与质量,是考核和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需要保存的实验教学文档资料应包括:(1)学生实验课程成绩登记表;(2)学生实验报告;(3)实验教学课表、学生实验分组名单表;(4)实验教学任务书;(5)实验项目汇总表;(6)实验教学大纲;(7)实验指导书(讲义);(8)新开实验的试作记录及实验报告;(9)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的管理制度、规定、规范等文件;(10)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学科竞赛、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等获奖的奖状、证书的复印件、照片、图片等资料;(11)实验教学立项、教学改革、教学成果、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等资料;(12)其他有保持价值的文档资料(含电子文档)。
2.各实验室应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保管实验教学的文档资料,每一届学生的实验教学资料至少应保存五年以上,需要永久保存的应立卷存档。
六、其他
1.实验室与实验教学工作除执行本通知外,其他相关事项和工作可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和《宝鸡文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执行。为了解实验教学规范的情况,各二级学院须不定时对实验教学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的情况及时以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
2.请各二级学院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管理,确保实验教学秩序良好、实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将对实验教学工作加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对指导教师上课迟到、擅自调课、停课等造成教学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执行。
宝鸡文理学院
2017年9月11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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